不当干预完全剥夺了公众的参与权利
公权力的不当干预常常是指政府或者其他权力机构在执行职责的过程中,超越职权范围,对公共事务进行不透明、不公开、不公正的介入。不仅仅是不能保障公正公平,更重要的是干预合法的良好行为,限制了合法的公民行使权利,甚至完全剥夺了公众的参与权利,这对于中国作为一个社会主义的民主法治国家来说,无疑是我们不愿看到的。
公权力的不当干预对政府形象的负面影响
中国的发展日新月异,但是在于国际接轨的过程中,不当的干预让国家在公民或国际政治上遭受巨大的负面影响。这是因为,不正当的公权力干预经常与贪腐、权钩交织在一起,必时导致公民或其他国家对中国形象的不信任,从而限制了国家的行为自由。
公权力的不当干预制约中国的法制建设
制定法律并不难,难的是如何使法律得到有效执行,而这方面的重要性在于限制公权力对于个人的非正当干预。因此,对于破坏法治的不当干预,必须严肃追究干预者的责任,同时不得不重视管理法律实施的权力机构的自我约束,才能从源头上防止类似的不当干预现象的发生。只有加强法制建设,才能保证中国的长足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