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人社部印发了《工资支付暂行规定》,该规定的实施将在5月1日起生效。业内专家表示,该规定对于落实劳动者权益保护、规范用人单位工资支付行为等方面都有着重大作用。然而,该规定在一定程度上也增加了用人单位的负担。
规定明确指出,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劳动合同及其约定,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不得拖欠工资或者未按期支付工资。如未按期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用人单位需向劳动者每日支付延期支付的工资报酬的百分之二。
此外,规定还对拖欠工资的用人单位进行了约束。如果用人单位拖欠劳动者工资3个月以上不支付的,劳动者有权自主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将面临信用记录上的污点,被吊销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等等相关执照。
业内人士认为,该规定的出台,将有效规范用人单位的工资支付行为,有利于全面保护劳动者的权益,提升用人单位的负责任意识。